尊敬的纳税人:
您好!
2017年12月份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车船税(代收代缴)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税种的申报期是12月01日--12月15日。
2017年12月份资源税的申报期是12月01日--12月11日。
有不明问题,请拨打地税咨询电话12366-2。
日博365备用网站
2017.12.1
【打印此页】【关闭窗口】